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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湘军军纪日益败坏
曾国藩镇压反清力量心狠手辣,声称“书生好杀,时势使然耳”,为此在民间落得“曾剃头”恶名。同时,他注意笼络民心,重视整肃军纪。绿营兵勇**掳掠现象较普遍,故时人有“兵不畏官而畏贼,民不畏贼而畏兵”一说。咸丰四年(1854年)初出征前,曾国藩特意叮嘱塔齐布严行约束部下,“若有一勇不规矩、不严肃,吾即不愿带去”[9]。驻赣湘军在曾氏返湘丁忧期间军纪败坏,民怨四起。以此为鉴,曾国藩严申“带兵之道,以禁止骚扰为第一义”,“兵勇以不扰民为第一义”。咸丰八年(1858年),他专门写有一首浅显通俗的《爱民歌》,讲明注意事项,如规定扎营时“莫走人家取门板,莫拆民房搬砖石,莫踹禾苗坏田产,莫打民间鸭和鸡,莫借民间锅和碗”之类;强调“军士与民如一家,千记不可欺负他。日日熟唱爱民歌,天和地和又人和”。
尽管如此,湘军依旧无法摆脱日渐萎靡的趋势,内部矛盾加剧,军纪败坏,暮气日深,营中结拜哥老会现象迅速滋蔓,以致曾国藩时有哗溃之虞。其机要幕僚赵烈文记述了曾国荃部湘军攻破天京后的暴行:一是四面放火。城中建筑,“兵所焚十之七,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,不散如大山,紫绛色”。二是洗劫财物。悍将萧孚泗“在伪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,即纵火烧屋以灭迹”,大火延烧数日不熄。各弁勇“贪掠夺,颇乱伍”,在城中大挖窖藏甚至掘坟搜金;营中文职也“无大无小争购贼物,各贮一箱,终日交相夸示不为厌”。三是**杀戮。全城沦为人间地狱,“搜曳妇女,哀号之声不忍闻”,“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,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,匍匐道上。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,老者无不负伤,或十余刀、数十刀,哀号之声达于四远”。连赵烈文也认为“其乱如此,可为发指”。[10]曾国荃纵兵洗劫天京城,从中所获不菲,以致物议沸腾。而曾国藩却辩解说:“吾弟所获无几,而‘老饕’之名遍天下,亦太冤矣。”[11]在这件事情上,曾国藩选择亲情,抛弃了忠义。
李鸿章部淮军的表现也在伯仲之间。据赵烈文记述,淮军克复苏南后,“自常以东及松郡道路,剽掠无虚日,杀人夺财,视为应然”[1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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